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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五网合一”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28 17:21:14

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五网合一”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五网合一”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为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五网合一”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路工程咨询阶段的现行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按交通部现行的《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2112-2021)、《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JTG3820-2018)、《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和海南省有关规定编制国道G225乐东至三亚段“五网合一”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 

1.为保证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要求比选确定咨询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开展沿线1:2000地形图测设,成果转交将来勘察设计单位,费用由勘察设计单位支付。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交用地图,用地图深度需满足施工征拆深度要求。

3.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全面摸清原路管线分布,迁改管线工程量需满足施工拆迁深度要求。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止。

三、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申请人为独立企业法人的,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申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申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二)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一级公路或城市主干道、市政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三)财务要求: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4.申请人不存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规定的不良行为。(尚未列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http://www.ccea.pro/)的企业不作上述要求)

(五)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咨询工程师不少于3人,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不少于1人。

(六)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任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员工(申请人的分支机构亦予以认可),应具备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持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至少担任过1条一级公路或城市主干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

(七)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需配备道路、桥梁、给排水、造价、电力专业人员共5人(中级以上职称)。

(八)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选取,否决按否决其选取申请资格处理。

(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申请人,均按否决参选资格处理(提供本项目发布选取公告之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十一)本次选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项目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979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玖万柒仟玖佰元整)。申请人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一)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1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二)文件获取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楼;

(三)获取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

(一)密封:申请文件及相关文件确保密封性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文件份数:2份(正本1份,副本1份),申请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楼;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公  司: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楼

联系人:符工  1897696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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