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到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海南省国资委现就廉洁过节向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提醒如下:
1. 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下级”“吃老板”,以朋友、同学、战友、老乡聚会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一桌餐”场所、私人会所、农家院等隐蔽场所违规吃请。
2. 严禁“亲”“清”不分,不准收受监管对象礼品礼金,以提货券、购物卡、电子红包、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收礼”。
3. 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租借车辆以及对公车进行豪华改装。
4.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
5. 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
6. 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以党建工会活动、培训考察等名义借机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7. 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
8. 严禁作风飘浮,不准值班值守脱岗以及在关键领域不作为、乱作为。
9. 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搞作秀式调研、扎堆调研,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派任务、要材料以及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10. 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海鲜、蟹卡蟹券、营养保健产品等搞过度包装,渲染奢侈氛围,助长向领导干部赠送节礼的不良风气。
节点即考点,过节不失节。省国资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严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守住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清清爽爽过节,以良好节日风气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