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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6/29 20:44:24

项目名称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

项目编号

QY202407HN1101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终止挂牌

挂牌起

始日期

2024年6月28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711

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沿线

序号

标的名称

招商面积

管理费挂牌

保证金

(万元)

1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

1170

30元/㎡/月

15

标的现状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贯穿海口、文昌、琼海、万宁等沿海12个市县。主线长988公里,设计总长67公里的慢行系统,其中骑行系统46公里,步行系统21公里。设置停车区25处、新能源补给站14处、观景台45处、路侧停车带66处。有机串联沿途约9类84段景观区域、22个滨海岬角、25座灯塔、68个特色海湾、26个滨海潟湖、16片红树林、40个驿站、31家A级以上景区、21处旅游度假区、261处滨海名胜古迹,是集海南地域地理特征与自然文化特色于一体的风景旅游公路。通过连接线将环岛高铁、高速、国道与环岛旅游公路有机衔接,构建“快进慢游”交通体系,将滨海景点和驿站串联为“珍珠项链”,打造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标杆工程和传世之作。环岛旅游公路沿线设置充换电设备、卫生间等服务设施。现计划在具备条件的停车区、观景台增设便利店业态。

评估情况

评估价

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

2024年1月1日

评估机构

海南海咨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招商方基本情况

招商方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C10UWT2A

注册地:儋州市海南省儋州市 128乡道儋州火山海岸驿站

法定代表人:王禹钻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招商方承诺

本次招商的标的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招商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招商方

决策文件

海南省交通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省交通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合作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对合作方的资格要求及相关条件

1、合作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有效合格(证明材料: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意向方须提供 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项目经验与运营能力(证明材料:至少2个在营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4、意向方参加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须提供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材料: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名需缴纳 15 万元作为竞投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合作方后 10 个工作日内按招商方提供的协议范本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保证金在合作方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协议后退还;若在 10 个工作日内不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协议,视为违约,不退还竞投保证金。

7、成交后,合作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至招商方指定账户;

8、合作方不可对招商场地进行分割、转让及做任何抵押。

9、合作方只可用于经营便利店业态,不得使用该场地从事违法行为。

10、招商方按场地现状移交,合作方必须保持场地现有的格局,未经产权属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及改动。

11、合作方参与本项目应实地踏勘各点位便利店现状,递交合作申请即视为已了解便利店位置、面积、周边配套等现状,竞得后,不得以不了解现状为由拒绝合作,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2、其他未尽事宜按双方签订的《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中约定的执行。

合作方式

采用管理费+收入分成”的模式招商方提供便利店业态经营场地,合作方负责投资运营,招商方按经营面积收取管理费,按营业收入收取分成。最终成交价签约的起始管理费,具体如下:

1)费用标准:

①管理费标准:最高报价作为首个自然年管理费标准价格,即【 】元/㎡/月。

②收入分成:单个点位以50000元/月为营业收入基准值,如月营业收入低于50000元,则不收取分成;如月营业收入高于50000元,则超额部分每月按10%比例提计分成(每个点位独立计算)。

收入系指合作方经营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项目的所有经营收入,包含商户所有渠道的营业收入,不剔除任何成本的营业收入。

2)招商面积:每个点位30㎡,39个点位共计1170㎡。

3)经营期限:采用固定期限+延长期限的模式。固定期限自场地交付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若满足顺延条件(2024年-2026年连续3个自然年考核合格)的,且仍继续经营的,经营期限延长至2028年12月31日。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

4)费用递增方式:

①管理费按每自然年3%的比例递增,即次年的管理费标准是上年的103%。

②收入分成比例在经营期内保持不变。

5)经营履约保证金:80000元。

6)费用支付方式:

①管理费每年支付一次(按各点位交付后支付)。

②收入分成每月支付一次。

7)建设期:建设期自交付之日起算,合作方享有1个月建设期,建设期免收管理费,但合作方应支付实际使用及损耗的公用事业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等)。如合作方在建设期届满时未实际营业的,仍视为建设期结束,应按约定正常支付管理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重大事

项说明

1、本次招商合作的便利店共计39个,每个便利店招商面积为30,点位遍布约10个市县,资产分5批次分别交付,第一批资产位交付时间计划为2024年8月,具体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

2、合作方负责便利店业态的投资建设,施工前应提供设计图纸、建设方案、施工周期等资料,并经招商方审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建设施不能影响招商方公路和停车区的正常运营使用,因施工给招商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责任。

3、合作方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分3批次打造完成16个点位并对外营业,2025年12月31日前分5批次完成剩余23个点位并对营业,否则视为违约。

4、合作期间由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场地改造、招商方引入场地整体运营单位等原因,合作方应负责已建成运营的便利店项目无偿搬迁及终止运营(搬迁及终止运营之日起,合作方已缴纳的管理费由招商方全部退还。)合作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费用。

5、合作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转让、分割或变相转包、转让、分割招商场地,不得将招商场地或场地上的相关设备设施以任何形式作债务抵押;未经招商方同意,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和内容。

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的方式

1、竞投保证金支付方式:报名须缴纳竞投保证金15万元,公告期内意向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本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价高者得。意向方在规定时间仅可报一次价格,且报价提交后不可撤回, 报价低于挂牌底价为无效报价。

2、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方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合作方。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商方签订《招商合作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意向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意向方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沿线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71117:00止

报名手续

1、意向方须在2024年711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招商方于2024年71517:00前审核意向方的报名材料,意向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方于2024年71617:00前缴纳保证金。经招商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3、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项目合作申请书》《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见附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24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5)至少2个在营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佐证资料(加盖公章

6)意向方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7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证明材料: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8)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签署“已知悉并同意合同条款内容”并盖章确认

备注: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得的合作方的竞买保证金将在交易双方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后退还。未竞得的意向方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3、意向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商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意向方提出合作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项目合作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一次性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方在内的各意向方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存在按公告约定与招商方签约的;

5)竞价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商方签订《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的;

7)意向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竞价安排

1、项目采用网络一次性报价方式交易,一次性报价为加密报价,报价时段结束前,仅竞买人自己可见。

2、低于挂牌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报价时段结束后,海南产权交易所将在竞价系统公示各意向方的报价,报价最高确定为合作方,价格相同的,以系统提交的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合作方

序号

标的名称

报价时间段

1

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

2024年717

上午9:00-10:00

附件下载

1、《项目合作申请书》

2、《网络一次性报价须知》

3、《海南环岛旅游公路便利店业态招商协议

咨询电话

项目(报名)咨询:吴先生 66558021   女士 66558019

招商方联系人:刘女士 18689960558   技术支持:刘先生 66558002

单位地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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