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网站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公司公告

琼州海峡中水道航道浅点疏浚工程生态环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6/20 17:35: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琼州海峡中水道航道浅点疏浚工程生态环保技术服务已由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琼州海峡中水道航道浅点疏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琼交规划函〔202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琼州海峡中水道航道位于广东省雷州半岛和海南省海南岛之间,西接北部湾,东邻南海北部。

2.2项目概况:琼州海峡中水道航道浅点疏浚工程范围为琼州海峡中水道2/3号标至18/19号标之间航道,全长52.6km。在琼州海峡中水道现状基础上,通过疏浚浅点水域,航道通航水深达到20.2米,使中水道全线满足20万吨级集装箱船满载双向通航。航道疏浚底标高为‐20.7米,航道工程疏浚量为约100万立方米。

2.3计划工期(服务期):约7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止。

2.4招标控制价:8370000.00元。

2.5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琼州海峡中水道航道浅点疏浚工程生态环保技术服务,根据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开展包括生态补偿服务、海洋环境监测服务及环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生态补偿服务

针对周边水域海洋生物资源造成的损失,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工作内容包含生态补偿实施过程中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编制、增殖放流、增殖放流执行报告编制及生态补偿相关其它工作等;相关成果需满足渔业主管部门监管及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要求。

开展增殖放流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2022年1月13日)要求,选择在工程周边水域中水动力环境较平缓区域开展。

(二)海洋环境监测服务

开展施工期环境跟踪监测及运营期环境监测,监测内容包含项目周边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以及渔业资源。

(三)环境保护管理咨询服务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及“三同时”落实情况,开展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运营期环境风险防控相关工作,并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通过。

2.7项目编号:FJHG-2025-002

3.投标人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成立日期至2024年度提供,如成立不满一年不提供)。证明材料:提供2024财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书面承诺函。

(5)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担过一项水运工程(含航道维护疏浚)生态补偿或环境影响评价或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生态环保技术服务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项目总负责人应由牵头人派遣。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5年06月27日17时30分,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万利隆商务大厦A栋801报名,领取项目相关资料,须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1日 09:00:00,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5开标室。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年7月11日 09:00:0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纸质)保函支付或电子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支付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s://www.hainanj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金银岛大酒店十楼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万利隆商务大厦A栋801

联 系 人:徐工

联 系 人:占工

电    话:0898-66180082

电    话:0898-68580027

 

 

公司概况 - 公司新闻 - 党建工作 - 企业文化- 人力资源 - 公司公告 - 联系我们 - 邮箱系统

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琼ICP备12001111号

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农信楼6层 邮编:57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