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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生态环保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8/11 17:33: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生态环保技术服务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东审政投〔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

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

二)项目概况

生态环保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增殖放流、环境跟踪监测(含环保竣工验收)等

(三)计划工期(服务期)

63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止。

(四)招标控制价

4500000.00元。

(五)招标范围

生态环保技术服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海洋生物资源补偿、施工期水质、沉积物、生态、珊瑚礁、红树林跟踪监测、岸滩冲淤跟踪监测、中华白海豚跟踪监测、大气跟踪监测、噪声跟踪监测等。

(六)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通过。

三、投标人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按成立日期至2024年度提供,如成立不满一年不提供)。(证明材料:提供2024财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担过1项水运工程的增殖放流业绩或水运工程的海洋环境监测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注:水运工程是指港口工程、航道工程、航标工程、防波堤工程、护岸(海堤)工程、通航建筑物工程等)(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均可

6.提供CMA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具备环境跟踪监测成员提供。)

二)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生态环保技术服务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7.联合体成员就中标项目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项目负责人应由牵头人派遣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5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四)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有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5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五)信誉要求

1.投标资格没有正在被取消、暂停;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状态;

3.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或违法分包、转包等严重违约行为;

4.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工程建设中因出现重大事故或在合同履约方面存在严重不良信息记录;

5.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6.“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7.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1)-(5)项承诺书,格式自拟;(6)项提供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并分别提供上述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1209002025年08181730,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南路国贸城市花园b2-2501报名,领取项目相关资料,如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需核对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年090109:30,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7

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5年090109:30,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纸质)保函支付或电子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支付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逾期送达处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s://www.hainanjk.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南交投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仁合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金银岛大酒店十楼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南路国贸城市花园b2-2501

联 系 人:郭工

联 系 人:赖工

电    话:0898-66180082

电    话:0898-6892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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