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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不含昌江段和琼海段) 技术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1 17:02: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琼发改审批函[2019]411号、琼发改审批函[2019]446号、琼发改审批函[2020]7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

2.2 建设标准、规模: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贯穿海口、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三亚、乐东、东方、昌江、儋州、临高、澄迈等沿海12个市县和洋浦国家级开发区,有机串联沿途特色海湾、特色海角、特色小镇和旅游景区、度假区等。路线全长约999 公里,其中新建段371km,改建95 公里,利用533 公里。连接线总里程443km,其中新建段21km,改建45 公里,利用377 公里。新建桥梁25379.91 延米/149 座。设计标准因地制宜,一般路段采用双车道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9.5米;乡镇附近及交通量较大路段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景点或驿站路段考虑车流量较大,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4米;跨越大江(河)段结合区域交通功能及城镇规划,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局部困难路段采用四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

建设内容: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环境保护和景观绿化、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等。

2.3 服务期:  45日历天  ;

2.4 标段划分:第1标段:环岛旅游公路东段(除琼海段)

第2标段:环岛旅游公路西段(除昌江段)

2.5招标范围:

第1标段: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东段(除琼海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涉及海域部分工程)、按行业编制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海洋水文动力、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调查等采样监测、调查和分析、协调沟通对接相关行业部门收集与编制有关的基础数据(如:生态红线规划等)及协助报批、取得政府部门批复等全部内容;

第2标段: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环岛旅游公路西段(除昌江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涉及海域部分工程)、按行业编制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海洋水文动力、海水、海洋沉积物、海洋生态调查等采样监测、调查和分析、协调沟通对接相关行业部门收集与编制有关的基础数据(如:生态红线规划等)及协助报批、取得政府部门批复等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有关现行技术咨询服务规范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一个公路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被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若规定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或相同)。]。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1日 08:30:00至2020年10月28 日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招标人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技术建议书需要的参考资料。]。

4.3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1日17:30时。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11日08时30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8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二楼207室(详细地址),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适用于网络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08时30分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支付,支付地址:http://zw.hainan.gov.cn/ggzy/。第1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元;第2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元。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保函,与银行查询授权书原件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招标人。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s://www.hainanjk.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

(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递交到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3开标室 。

(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实行暗标评审)。

8.联系方式

注:

1.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招标人应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海南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全部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全文、招标人联系方式等。招标人可将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全部载明在招标公告正文中,或作为招标公告的附件进行公开,或作为独立文件在网站上进行公开。

3.若规定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则同一个投标人在本项目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可以重复(或相同)。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中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解释)

5.控股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中所列“控股”均作本条解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中所列“管理”均作本条解释)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日。

7.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8.每套招标文件售价只计工本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不含图纸部分);图纸每套售价最高不超过3000元。招标人若不提供图纸,应提供满足投标人编制技术建议书需要的参考资料。

9.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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