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港航高排港港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询比公告

来源:海南交通集团 发布时间:2026-08-12 17:05:18 点击数: 20

1.采购条件

为加快推进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码头及航道工程项目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海南省港航高排港港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海南省港航高排港港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组织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海南省港航高排港港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2.2 项目地点:东方市八所港高排港区。

2.3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2个泊位,包括1个3万吨级多用途和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多用途泊位码头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泊位岸线长度为543米,设计年通过能力为670万吨。建设航道满足7万吨级散货船减载(减载吃水12.8米)乘潮单向通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含港池、引桥)、航道工程、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口岸设施及水电信控等配套工程。总投资约27.65亿元,施工工期790天。

2.4 采购范围: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具体提供以下服务:(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及律师函;(2)协助委托人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委托人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3)协助委托人起草、修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并就委托人的内部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委托人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4)就委托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参与风险事件的处置并提供法律意见,以及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5)协助委托人调整劳资关系,制定、修改劳动合同,出具劳资相关法律评估意见,完善管理及劳动用工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6)根据委托人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7)根据委托人要求,列席公司相关会议,为决策层提供法律意见;(8)就重大事项进行法律论证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参加委托人重大项目或其他事务的谈判,负责重大项目的合同起草、合同谈判、合同审核,提供法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法律意见等相关法律文件;(9)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每年进行一至两次法律知识讲座;(10)参与公司规章制度及重要合同的拟定、审查,审核规范性文件及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从法律方面提出意见建议;(11)参与处理涉及公司及下属公司诉讼、非诉讼及仲裁纠纷,必要时接受公司案件的委托代理;(12)行使律师调查权,为公司向工商、税务、房屋、土地等主管机关及有关单位调取相关的档案文件;(13)根据法律法规、国资监管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业务需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包括但不限于“三重一大”事项、支委会审议事项、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招标文件备案等);(14)根据委托人需求,就相关法律事务开展法律论证,出具载明专项法律服务开展必要性的法律意见书,若经分析建议开展专项法律服务,协助委托人梳理并明确具体法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相关要求;(15)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承担其他需要常年法律顾问承担的工作。

2.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50000.00含税,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处理。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委托人要求

2.8  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注: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 资质要求:律师事务所依法设立,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固定的营业场所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自有房产作为经营场所:应提交产权证复印件。②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③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可以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④宾馆、饭店等作为经营场所: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合法房地产证明的自有房屋:可以提交村民委员会等机构出具的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文件);执业律师名单等材料。

3.2 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协议书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服务。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供应商还应提供其他能证明其满足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主办律师1名,要求: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至少担任过1个政府部门、机关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法律顾问的负责人或主办律师;不存在近三年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处于有效期内。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满足业绩要求,供应商还应提供其他能证明其满足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不存在近三年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提供在职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提供的缴费明细须体现主办律师在供应商本单位的缴费明细)。

3.4其他要求:1)律师事务所已为本所专职社会律师足额购买执业责任保险。证明材料: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凭证。(2)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且未受到律师协会行业处分。证明材料: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近三年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的书面承诺。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7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联合体响应除外(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9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报价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 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hainanjk.com)下载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817150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6海南交通集团大厦1209(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公告发布媒介

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hainanjk.com/)。

7. 联系方式

购人海南省港航高排港港务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6号海南交通集团大厦

联系人:郭绍亮        

 话:0898-66180082        

 

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监督部门海南省港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6号海南交通集团大厦

 0898-66180082


海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附件:海南省港航高排港港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询比文件.docx

邮箱:hainanjk@hainanjk.com
电话:0898-68686123
传真:0898-6865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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